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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04、05级学生电子摄像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6-09-27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电子摄像作为毕业工作的组成部分一般安排在毕业前进行,但目前各类考试报名、证件制作中图像信息的使用日益增多,为加强图像信息的共享、互用,学校将组织2005级学生与2004级同学一起进行电子摄像。具体时间为:高职生10月19日,本科生11月16日。希各部门在安排学生活动时能避开拍摄时间,防止冲突。各学院也请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所有学生准时到场拍摄。因受到时间限制,个别班级会占用一到两节上课时间,敬请任课教师谅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拍摄对象:
全体2004、2005级高职生、2004级本科生
2.拍摄时间:
10月19日全天、11月16日下午,具体安排见《浙江教育学院 0 4、05级学生电子摄像安排表》
3.拍摄地点:
a)A组:行政楼一楼101室
b)B组:行政楼一楼105室
c)C组:行政楼一楼122室
4.拍摄顺序:
以行政班为单位,信息、旅管学院各方向按新班级学生名册,其他各班严格按学号顺序拍摄。
5.拍摄步骤:
a)各组依照《浙江教育学院 0 4、05级学生电子摄像安排表》所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行政楼一楼大厅整队;
b)按顺序入场,认真核对《毕业班学生基本信息表》所有个人信息,重点是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在规定位置签名并领取“拍摄号”;
c)填写《全国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学生名单》,接受拍摄。
6.注意事项:
a)为保证拍摄效果,学生不能穿黄色服装;
b)拍摄期间各学院应安排辅导员在现场协调;
c)因意外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拍摄者可参加下午4:00后的补拍。
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已挂在教务处网页上,各学院可自行下载。
附件:《浙江教育学院 0 4、05级学生电子摄像安排表》
浙江教育学院教务处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浙江教育学院 0 4、05级学生电子摄像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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