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外院办〔2022〕33号)转专业工作程序规定,学校将于第十周启动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11月27日前学院根据新修订的二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报送本学期转专业方案,内容含转入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录用办法等,2023年12月1日教务处网站公布各学院方案。同时学院应在本院网站公布新修订的转专业实施细则供学生查阅。
二、考核时间由学院自主决定。2023年12月8日前学生在教务系统提交线上申请(成绩单须作为附件上传)。申请转入同一专业不同方向(简称“转方向”)学生参照执行。学院按照转专业基本条件资格初审后将材料送至转入学院。转入学院根据准入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组织考核,2024年1月5日前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
三、2024年1月10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批准转专业学生仍需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报到。
四、转专业工作影响学生个人发展备受各方关注,望二级学院严格考核过程,做到通知到位、程序规范。
联系人:郑老师(厚德楼211)
联系方式:0571-88218251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