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年修订)》(浙外院【2014】99号),2018届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需符合:首次修读后补考课程累计学分数小于20学分,或累计课程数少于5门。为全面了解本届毕业生整体情况,准备4月下旬毕业课程清考及校学位外语考试,请于近期对所有18届本专科毕业生进行成绩核查,统计未达各项标准的学生人数,上报具体名单。
一、课程成绩
对照教学计划检查课程成绩,审核总学分、分类学分(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外语技能课、教师技能课程、自主实践课程、必修实践课程),列出课程不合格学生名单及课程名称;标注重修补考累计学分大于20学分(含20)且累计课程超过5门(含5门)学生名单;审查交换(流)生、退役学生、转专业学生学分转换后的成绩记录。
二、奖惩情况
梳理受记过、留校查看处分学生状况,留校察看期满应及时申请撤销,毕业时尚未解除“留校察看”处分者将作结业处理,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将不授予学士学位。
三、学位外语成绩
参照往年学位授予对学位外语的要求,列出本专业学位外语对应级别,列出未达要求学生名单。
初审结果请于3月24日前反馈教务处。联系人:88218251郑老师
附: 2018届毕业生成绩汇总表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