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教务处介绍
领导介绍
科室职责
工作安排
教学建设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项目
评优评奖
教学简报
公选课管理
其他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排课排考
学生评教
教学业绩考核
教学状态数据
等级考试
培养方案
其他
成绩管理
实践教学
实验室管理
实践教学
其他
学科竞赛
毕业论文(设计)
文件下载
教育部发文
教育厅发文
学校发文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办事流程
网站首页
>
教务管理
>
等级考试
>
正文
关于举行2013年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2-2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举行2013年浙江师范大学校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安排,我校2013年本科毕业生将参加浙江师范大学于5月4日(周六)举行的校学位外语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2013届非艺术、英语类本科毕业生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者(710分制合格线为425分);
2.2013届音乐、美术专业本科毕业生未通过“省大学英语三级”者;
3. 2013届英语类本科毕业生未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和“浙江省第二外语三级”考试者;
4. 2012年6月毕业,由于未通过“校学位外语考试”而没有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
二、考试级别
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三级、专业英语四级、第二外语三级。
三、报名组织
学生以班为单位报到所在学院。各学院使用“统考报名系统”报名,在系统中生成报名表并打印出来。请各学院于3月12日前将报名表至教务处(行政楼101室,电话:88218239),逾期不办。
四、考试时间、地点
1.学位外语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4日举行,学位英语四级、学位英语三级、第二外语三级考试时间上09:00-11:00;英语专业四级(含听力)考试时间下午14:00-16:0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需自备2B铅笔参加考试;
2. 已通过相应级别外语等级考试的学生不得报考;
3. 参加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有听力测试要求,请考生自带收音机,其他语种不考听力;
4. 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 校学位外语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6. 由于本次考试直接关系到部分学生的学士学位,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生,并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工作,以免误期。
六、成绩认定与登记
1. 学校不制发“校学位外语考试”的成绩证明(书)。
2. 学生校学位外语考试成绩不能替换英语课程成绩,学生毕业前须通过各学期的英语课程考试。
2013年2月27日
附件1:
关于举行2013年学位外语考试的通知
上一篇:
2013年上半年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下一篇:
2012年12月外语等级考试注意事项
友情链接
/LINK
教育部
浙江省教育厅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广东外贸外语大学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