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时间:2009年3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考试时间约为195分钟。
二、 考试项目及时间:
Part I: Listening Comprehension 约35min
其中:Section A (Note-taking &Gap-filling)
Section B and C
Part II: Reading Comprehension 30min
Part III: General Knowledge 10min
Part IV: Proof-reading &Error correction 15min
Part V: Translation 60min
Part VI: Writing 45min
三、考生一律凭《准考证》、《学生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必须于考前30分钟到指定考室对号入座,保持考场肃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无证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正式进行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开考后60分钟方可交卷,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
四、考生自带考试用具(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等),不得携带与任何书籍与资料。考生不得将书包、各种自备“垫板”和任何书籍、报纸、纸张、有记忆存储功能的电子工具(如电子辞典)、手机、BP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考生如随身携带以上物品,必须在进考室时直接交监考员统一存放在考室讲台处,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考试期间,擅自使用通讯工具者,视为作弊。
五、考试听力在学校语音室里播放,故不用自备接收器.
六、多项选择题的答案一定要写在客观题和主观题答题卡上。听力理解部分Section A,校对与改错(Part IV),翻译(Part V)和作文(Part VI)写在规定的主观题答题卷上。凡是写在试题册上的答案一律作废。考生不得在答题卷空白处填写填写校名和姓名,违者试卷作零分处理。
七、多项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写,浓度要盖过字母底色;每题只能选一答案,多选、不选得分。
八、填空、校对、改错、翻译及作文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大于0.5mm)书写。答卷内容不得超过装订线,超越部分无效。
九、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后同草稿纸一起反扣在桌上,待监考人员验收同意后,依次退出考室。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册、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不准偷看、互对答案或交换答卷、夹带、抄袭他人答案或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
十一、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对违纪者将给予扣分乃至取消当科成绩;对作弊者当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扰乱考室秩序,威胁考务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者,由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 违纪舞弊检举电话:0571-88218251,邮箱:jwk@zjei.net.
教务处
200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