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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档案建设的说明
作者: 时间:2007-04-03 点击数:
一、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档案的建档质量是衡量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标志之一,各学院要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建立相应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岗位的档案建设责任和义务,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
二、各学院在建设档案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层次性、针对性,尽量保持材料的原始性。归档的教学材料应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并保持材料之间相互有机联系,经得起核查。如:在“教授、专家介绍材料”中所列的主讲教师,必须能在《教师名册》及《课表》中能够找到他(她)的名字;材料中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如果材料中的数据前后不一致或相互对应不起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能够说明。
三、以学院为责任单位,以教学系为归档单位,由学院督促各教学系完成。学院中的档案材料如无法直接拆分到系,可采用“复制分放”的办法将材料复印件分到各系归档。档案存放的地点可根据学院的办公条件采取集中存放或分散存放的办法。
四、各学院档案管理在形式上应做到相对统一;材料内容必须系统、完整,材料存放必须安全且便于查阅。各学院在档案建设过程中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文件柜、书架、文件夹及档案袋等工具。
五、各学院的档案建设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靠日常积累完成。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要与教学工作同步进行。各学院尤其是档案建设基础较薄弱的学院应从现在起就开始启动,有计划、分步骤地抓紧建设。本学期中后期学校将派教学督导组到各学院了解档案建设启动情况。
教务处
2007年4月3日
附件1:
档案建设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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