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注意事项考前温馨提示

作者: 时间:2023-04-20 点击数:

各位考生:

现将2023422日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重要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进入考场,未带齐证件者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入场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并离开考场。

注意:请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前一天系统将关闭,届时未打印后果自负。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通讯设备、数据存储设备、智能电子设备等辅助工具及其它未经允许的物品。

三、考生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码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放在桌上,以便监考人员查对,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吸烟,保持考场安静。

四、考生提前5分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如有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人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自己核验无误后,等待监考人员统一指令开始进行正式考试。

五、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座位,不得有交谈、看书等作弊行为。如发现有舞弊行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六、考生考试中途出现“死机”不得自行开机,须举手,由监考教师负责重新启动机器方可续考。

七、考试的机房严禁带入非考试用的光盘、优盘等存储介质,如有违反作零分处理。

八、在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考生举手由监考人员判断原因。如属于考生误操作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给考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考生个人负担。

九、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十、考生违规违纪的认定,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2(第33号)]执行,处理按校纪校规《浙江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浙江外国语学院违纪处分规定(修订)》办理。考生的违规事实将被记入教育部考生诚信档案。

十一、违纪举报邮箱:jwc@zisu.edu.cn,举报电话:8821825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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