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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制定)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2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各专业人才培养路径,助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结合我校实际,在充分考虑培养方案的稳定性和先进性的基础上,决定启动2015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此次修订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修订(制定)工作要点
1、2015新增专业、专升本专业以及培养模式改革专业需要新制定培养方案,包括科学教育、德语、国际商务(专升本)、日语(专升本)、音乐学(专升本)、美术学(专升本)、法语(国际旅游方向)、西班牙语(汉语教育方向)、汉语国际教育。
2、为确保培养方案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本次修订(制定)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在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小幅度优化和局部调整。
(1)结合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时评估专家所提出的相关意见,对专业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以及课程设置进行进一步梳理,进一步凸显专业建设理念和人才培养特色,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在课程设置上注重检查课程之间是否有知识点的重复和缺失,课程开设的先后关系是否符合逻辑等。
(2)注重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设置,进一步梳理课程教学中的实验学时、实践学时的分配,建议课程中实践/实验课内学时超过16学时单独设课,其中理科类实验教学按32学时1学分,其他均以16学时1学分计。
(3)在课程结构上,适当扩增实践、实验类课程的门数、学时和学分比例,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单独设置实践/实验类课程,原则上理工科专业的独立实践/实验课程学分一般不少于4学分,人文社科等专业一般不少于2学分。
在总的学分比例上,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人文社会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的25%。
(4)师范生教育实习调整为16周,学分仍为8学分,课程安排在第七学期,该学期不再安排其他理论课。
(5)规范自主实践模块课程设置,自主实践教学课程必须编写教学大纲,明确实践教学内容。
(6)全校所有非英语类专业增加2个学分的课外英语自主实践教学学分。由应用外语学院编写教学大纲。
(7)在课程模块及学分安排上,参照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基本不做大的调整,鼓励各专业调整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比例,适当增加选修课程学分比例。
(8)各高职专业在2014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竞赛需要,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二、时间安排
6月4日前,确定通识课、外语技能课等公共课程的修订意见,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6月15日前,将培养方案初稿提交教学委员会审议,并形成修改意见。
6月20日前,培养方案定稿,汇总成册进行印制。
6月25日前,将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其他
请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文档材料。纸质版材料请直接交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子文档请发送至maolifeng2000@163.com。
联系人:毛立峰 联系电话:88215817
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
关于修订(制定)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及2014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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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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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届毕业生开展成绩初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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