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开学已一个月,各学院的课程调整已基本结束。教务处即将印制普通生《课表》及《教师任课安排表》。请各学院在10月12日(周五)将最新的普通生《课表》和《教师任课安排表》各打印件一份,交教务处教学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1. 普通生《课表》及《教师任课安排表》一律用A4纸打印。由于直接送印刷厂印刷,因此要求打印件外观清洁、美观,打印件上无须盖学院印章。
2. 各学院只需提交校本部的普通生《课表》, 湘湖校区的课表由湘湖校区负责按要求汇总后提供给教务处。
3. 普通生《课表》、《教师任课安排表》不含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内容。
4. 各学院打印件上交印制以后,请尽量不要再变动、更改。
教务处
200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