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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杭高校教师互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7-11-2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召开的在杭高校教师互聘工作协调会的精神,为促进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从下个学期起,在杭的37个高校将全面实行教师互聘,现希望各学院按以下要求申报本学院的教师互聘信息:
一、互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学态度认真、责任心强、教书育人。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教师。
3、一般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者是教学效果特别优秀的讲师。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申报内容:
1、输出教师信息:即下学期在本校教学任务较少,又有余力的优秀教师可作为我校的对外输出教师资源。请将这些教师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专业方向、高校教龄、主要科研成果、联系方式等),能承担的工作内容(主讲课程名称),可供职的时间段(可供职的时间,周课时数)等进行上报。
2、教师需求信息:即各学院下学期教师资源较为紧张,需要请外聘教师的课程信息(课程名、课时数),对输入教师的要求等。
通过高校教师互聘的教师在其他高校担任的教学工作量将纳入本校教师工作量考核范围内。具体情况可参见http://jshp.cjlu.edu.cn。
希望各学院将以上申报内容于11月26日前上报至教务处,联系电话:88218251,办公室:行政楼110。
教务处
2007年11月19日
附件1:
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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