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年4月17-21日确定为2017届毕业生课程清考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成绩未达要求的2013级本科生, 2015级专升本、2014级高职生及15级高职3+2学生。
二、组织方式:
公共课程所含公共必修课和外语技能课由教务处集中安排4月20-21日清考,专业课由学生所属学院在清考周安排完成。课程所属学院协助完成补考试卷出卷、阅卷工作。
三、考试科目:
1. 本科公共课程补考科目见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P1-P3页。专业课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 高职补考科目见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P257-P274各专业培养方案。
四、报名方法:
学生向所在学院办公室报名,学院汇总后将文本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2日。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发准考证,考生根据通知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对应课程考试。
2.本科英语按课程名报名,补考讲按级别和类型适当归并;高职英语设《基础英语》(一、二)。补考学生只考一个级别者参加对应级别补考,同时补考两个级别者按就高原则补考。除《英语视听》其它英语课程补考不设听力考试。
3.高职《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高等数学课程》补考按级别进行,需补考两个级别者应分别参加两个级别的考试。
4. 学院组织安排的专业课补考应在第9周内完成,若时间安排不下可适当提前。补考成绩两天内公布,请学院及时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由于本考试直接关系到部分学生的毕业,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毕业生参加考试以免误期。学生报名必须经学院教务办审核才有效,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报名。
6.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学生证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七、成绩说明
1.本次补考,英语课程补考成绩仅作毕业审核依据,与外语水平考试不挂钩。
2. 同一门课程较高级补考合格者可认定较低级别课程成绩合格,所有补考成绩合格均记为60分。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