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现需编制校2012年度校项目库实验室项目书。相关规定请参照《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印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外院〔2011〕76号)》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编制的实验室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
2.项目要求充分论证,与学校学科专业发展相适应;
3.请确定项目负责人,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仪器设备明细表;相关表格请到教务处实验室建设网站“文档下载”栏下载,地址为:http://jwc.zisu.edu.cn/sygl/index.asp。
请于2012年4月25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aojing198266@163.com。
联系人:赵晶;电话:88213051(66651)。
教务处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