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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1-18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浙财教字[2008]219号)文件精神,从2008年11月起,获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资助的实验室建设项目,将按新出台的《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考评办法(修订稿)》进行绩效评价,请各学院相关实验室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为迎接2008年11月份省财政厅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各有关学院按新的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自查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11月17日(周一)11:00前将“实验室绩效评价报告”(电子稿、书面稿各一份)报送教务处(行政楼109室),联系人:赵晶;电话:88218263;邮箱:sysgl@zjei.net。
我校相关的八个实验室项目如下:
2005年:电子测量技术实验室(理工学院)、数字音乐合成技术实验室(艺术学院)、心理实验室(教管学院);
2006年:多媒体技术实验室(信息学院)、化学基础实验室—理化测试分室(理工学院)、设计基础造型与材料实验室(艺术学院);
2007年:化学基础实验室—化工工艺分室(理工学院)、计算机网络实验室(信息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教务处
附件1:
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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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2008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3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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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等表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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