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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9-09-0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迎接2009年10月中下旬省财政厅专项实验室的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请各相关学院按《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浙财教字[2008]219号)文件精神,加紧对项目进行自查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9月21日(周一)4:30前将“实验室绩效评价报告”(电子稿、书面稿各一份)报送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114室),联系人:赵晶;电话:88213051;邮箱:sysgl@zjei.net。
我校相关的实验室项目如下:
2005年:电子测量技术实验室(理工)、数字音乐合成技术实验室(艺术)、心理实验室(教管)。以上三个实验室今年接受绩效检查。
2006年:多媒体技术实验室(信息)、化学基础实验室—理化测试分室(理工)、设计基础造型与材料实验室(艺术)。其中“多媒体技术实验室”和“设计基础造型与材料实验室”已于去年进行过新建实验室检查,因此今年需要进行绩效检查;“理化测试分室”今年进行新建实验室检查。
2007年:化学基础实验室—化工工艺分室(理工)、计算机网络实验室(信息)。以上两个实验室今年接受新建实验室检查。
2008年:教师培训实验室(教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实验室(艺术)、计算机基础实验中心(信息)、经贸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国工管)、数字化语音实验教学中心(外语)。以上五个实验室今年接受新建实验室检查。
此外,若于2009年9月20日前未能完成建设的实验室项目,请上交报告说明未建成原因。
注意:去年已接受新建实验室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项目今年需接受绩效检查,其他实验室今年接受新建实验室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为体现实验室建成后的使用绩效,绩效检查报告文后必需附上教师发表的专业论文,以及实验室使用时的照片等相关材料。
附件:
1、关于对2006至2008年度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修订稿)
二〇〇九年九月四日
教 务 处
附件1:
2009财政厅实验室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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