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通知(浙财教字[2008]40号),要求各校于4月25日前上报2008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请各学院根据目前学院拟定的《2008-2013实验室建设规划》,按照《浙江省省属高校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项目从2008年未立项项目以及2009年计划建设项目中产生。格式模板可从教务处网站――“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版块中的文档下载区下载(地址:http://jwc.zjei.net/sygl/index.asp)。请各学院做好项目申报准备,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学校的《2008-2013年实验室建设规划》以及财政厅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联系人: 赵晶(行政楼109室)
联系电话:88218263
教 务 处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