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教务处介绍
领导介绍
科室职责
工作安排
教学建设
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
教学项目
评优评奖
教学简报
公选课管理
其他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排课排考
学生评教
教学业绩考核
教学状态数据
等级考试
培养方案
其他
成绩管理
实践教学
实验室管理
实践教学
其他
学科竞赛
毕业论文(设计)
文件下载
教育部发文
教育厅发文
学校发文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办事流程
网站首页
>
实践教学
>
实践教学
>
正文
【毕业实习】关于做好2018届非师范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04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校2018届各专业(不含师范类专业)将陆续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规定(试行)》和《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非师范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专业及人数
学院 专业 实习人数 学期 实习周数
英文学院 英语 56 第八学期 8
商务英语 49 第八学期 8
翻译 55 第八学期 8
翻译(口译) 30 第八学期 8
东语学院 日语 66 第八学期 8
阿拉伯语 23 第八学期 8
朝鲜语 23 第八学期 8
西语学院 西班牙语 49 第八学期 8
法语 48 第八学期 8
葡萄牙语 24 第八学期 8
意大利语 24 第八学期 8
俄语 23 第八学期 8
中文学院 涉外文秘 43 第八学期 8
汉语国际教育 28 第八学期 8
国际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119 第八学期 8
旅游管理(英语) 40 第八学期 8
旅游管理(西班牙语) 34 第八学期 8
国际商务 88 第八学期 8
国际商务(国际财务) 38 第八学期 8
科技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 32 第八学期 8
应用化学 65 第八学期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外包) 37 第八学期 8
艺术学院 美术学(应用艺术设计) 59 第八学期 8
二、实习工作具体要求
1、学院应加强实习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严格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实习过程进行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召开实习安全教育会议,签订实习安全保障协议,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确保实习教学环节顺利完成。
2、学院应尽可能安排实习生进入已建立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习,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基地利用率。对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学院应严格审核,有效指导,确保实习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3、学院各专业应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划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非师范专业实习工作计划(方案)、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4、学院应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规定(试行)》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任务,按1:8比例配备实习指导教师,同时安排好实习指导教师的校内教学工作,使他们能全力以赴地开展带队指导工作,切实提高指导质量。实习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执行。
5、学院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实习单位(基地)的联系与沟通,走访实习单位,看望实习学生,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出勤、专业能力、实习成效以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师傅)的评价,并与实习单位开展交流、探讨合作。实习指导教师对每位实习学生的指导次数一般不少于每周1次,每位实习学生的指导记录次数不少于5次。
6、学院实习工作小组应重视对实习工作的常规检查,加大对专业实习过程的监控力度。
7、学院评定实习成绩应从学生的实习态度、完成任务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习单位评价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遵循客观、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初评成绩采用百分制,学院对学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最后换算成“五级制”,其中“优秀”比率最高不得超过35%。
8、实习结束后,学院各专业应组织实习工作总结交流,内容包括专业实习执行情况、指导方法、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和建议等。
三、毕业实习教学材料存档
1.毕业实习教学存档及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的材料,须按附件所提供表格格式填写。
(1)学院非师范生毕业实习计划,每学年12月份上交;
(2)非师范毕业生实习信息表,每学年12月份上交
(3)非师范毕业生实习教学大纲,每学年12月份上交
(4)非师范生毕业实习总结书面材料,实习结束1周内上交;
(5)非师范类优秀实习生推荐相关材料,实习结束1周内上交;
(6)新建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每学年12月份上交。
2. 毕业实习教学材料需由学院存档的,学院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
(1)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单位更换申请表(学生用表)
(2)非师范生毕业实习安全协议书(学院备案)
(3)非师范类本科生毕业实习基本情况登记表(学生用表)
(4)非师范类本科生毕业实习介绍信(学生用表)
(5)非师范类本科生毕业实习总结与成绩鉴定表(学生用表)
(6)非师范类本科生毕业实习计划(学院专用)
(7)非师范生毕业实习信息表(学院专用)
(8)非师范毕业生实习教学大纲(学院专用)
(9)非师范类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学院专用)
(10)非师范专业实习总结本(学院专用)
(1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学院专用)
3.指导教师笔记由指导教师个人妥善保管,学院期末进行检查。
4.创业学院学生的毕业实习归档材料,完整归档材料由创业学院保管,但《毕业实习成绩总结与鉴定表》需准备一式2份,创业学院1份,学生原始学院1份。
各学院应创新毕业实习工作管理模式,加强实践(实习)基地建设,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实习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实践(实习)基地探讨有利于双方发展的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力争使专业实习取得实效。
以上需交至教务处归档的材料,电子稿发送至497505746@qq.com,纸质稿盖章后送至望院A209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电话:88213051
附件: 非师范生毕业实习相关表格
教务处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
2018届非师范生毕业实习各类表格
上一篇:
【教育实习】2018届普通本科生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名单公示
下一篇:
【教育实习】关于做好2018届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检查的通知
友情链接
/LINK
教育部
浙江省教育厅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广东外贸外语大学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