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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实习经费与相关标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28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本年度的教育实习和毕业实习的相关经费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实习基地费用
师范生教育实习基地指导(管理)费为360元/生,其中,240元/生从学院的“本专科学生教学性支出”中开支,差额部分由教务处从“实践改革与创新项目”中支出。
非师范生毕业实习补助费为200元/生,从学院的“本专科学生教学性支出”中开支。
二、交通补助
指导教师和学生的交通补助标准由学院自己制定,从“本专科学生教学性支出”中开支。
教务处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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