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外国语学院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30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
   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符合条件的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自愿申报。为统一办理该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16年符合毕业条件的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持有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4月1日-4月12,各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2012年以前入学的按照网站提示选“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会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具体步骤详见附件一。
逾期网报系统将关闭,没有网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016年教师资格证书。
漏报的及不符合条件申请的师范生毕业后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申请。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具体详见附件二:
1、身份证(身份证正两面均需复印)、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但语文学科需达二甲及以上级别,其他学科需达二乙及以上级别)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或网页版证明一份(2012年以前入学的师范生无需提供)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两份;
6、小2寸近期证件照五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贴在申请
表上,两张贴在下发的体检表上,另外一张背面注明班级、姓名、学号上交学院)。
四、学院需提供的材料,具体详见附件三:
1、教育教学实习总结(表)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成绩单一份
3、《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师范类)》电子稿及打印稿各一份
4、承诺书一份(参照往年学院递交的承诺书)。
5.申请人学历证书(后面学校会制作好下发至学院)
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总结(表)复印件,《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两份),承诺书,一并按顺序放好后,用回形针或者订书机将这些材料固定在一起,以学院为单位上交(学生照片用信封装好上交)。 
五、各学院所有材料及汇总表上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20日。 
六、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教务处咨询。
联 系 人:姚祥燕   联系电话:88213051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30日
附件一: 
申请人网上报名步骤

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按照网站提示选“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2012年以前入学的按照网站提示选“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系统开放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2日全天。逾期网报系统将关闭,没有网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2016年教师资格证书。
1.进入系统,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2.“申报第一步 申报人必读”,阅读完毕点击“下一步”。
3.“申报第二步 确认服务条款”,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申报第三步 选择认定机构”,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市、认定机构和申请的任教学科。其中,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杭州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西湖区教育局”。
5、“申报第四步 选择确认点”,我校申请人应选择“浙江外国语学院”为现场确认点。
6、“申报第五步 阅读注意事项”,点击“已阅读并下一步”。
7、“申报第六步 填写身份信息”,输入申请人姓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务必准确填写证件号码)。
8、“申报第七步 填写申请材料”,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按规定格式上传照片(要求:①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照片必须清晰,完整。②照片要求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③上传的照片需和申请表及做证书的照片一致),因照片原因导致材料退回,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补充说明:
(1)“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毕业生的培养目标和所学专业一致。
相关专业名称与对应申请任教学科
专业名称 申请任教学科
英语 外语
汉语言文学 语文
音乐学 音乐
美术学 美术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技术
教育学(科学教育) 科学
教育学(小学语文) 语文
教育学(小学英语) 英语
教育学(小学数学) 数学
(2)“户籍所在地”与身份证一致,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如户籍在学校的统一填“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
(3)“工作单位”,已落实单位的则填,未落实的不填;
(4)“普通话水平”,已通过的请如实填写,“三级甲等”及以下等级或者未通过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填写“二级甲等”,其他填写“二级乙等”;
(5)“是否在校生”填写“是”;
(6)“所学专业”即为专业名称;
(7)“现从事职业”填写“应届毕业生”;
(8)“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无”;
(9)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必须清楚、正确、有效,以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
(10)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为“浙江外国语学院”,鉴定单位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140号”,电话0571-88213051,邮编310012。
9.“申报第八步 完成”。
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将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即注册成功。 
10.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密码等登录网报系统修改或者查看申请信息。修改信息后须点击“提交”按钮,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11.打印表格。在申请人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
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附件二:
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
可打印),用订书机分别装订;
2、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或网页版证明一份(2012年以前入学的师范生无需提供)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
栏中下载,填写1-3栏,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申请任教学科填写: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数学; 
4、填写《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相应部分(由学校统一下发);
5、提供身份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省级语委颁发)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要求普通话测试等级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专业要求普通话测试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将身份证正反两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别复印在A4纸上,由学院负责核对正确后,原件归还本人;
6、准备小2寸近期证件照五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两张贴在
申请表上,两张贴在下发的体检表上,另外一张背面注明班级、姓名、学号上交学院)。
特别提醒:电子证件照必须和申请表及做证书照片一致。 

附件三:
学院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毕后打印两份上交学院,由学院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填写“底页”第1-4栏(修学课程情况填:已修),其它栏不必填写。
(二)申请人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或网页版证明一份(2012年以前入学的师范生无需提供)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学生本人,复印件上须学院负责申请教师资格工作的专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学生成绩单
学生成绩单上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学院两枚公章。
(五)教育教学实习总结(表)复印件
教育教学实习总结(表)复印件核对后须学院负责申请教师资格工作专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每生1份)
1、4-6栏由所在学院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填写,适当概括;
2、7-9栏如无记录或说明,则填写“无”;
3、10栏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
4、11栏填写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号;电话:88213051;邮编:310012
5、填写人签名:由负责思想品德鉴定教师姓名并盖学院公章。
(七)《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八)小2寸近期证件照1张
由申请人提供,学院负责以班级为单位装于信封后上交。
(九)《201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师范类)》电子稿
空白表格在http://jwc.zisu.edu.cn(教务处“表格下载”)下载区下载,区县代码可不填。完成后电子稿发送到电子信箱:497505746@qq.com,打印稿随材料上交,须加盖学院公章。
(十)承诺书
学院需提供一份承诺书,承诺经核实后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真实,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1:关于201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申报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递交书面材料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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