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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04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学院(部):
为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互联网+”发展战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02号)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工作要点和教学建设工作目标,全面推进我校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足于“互联网+”的主题,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引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引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和实践导师共同引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的指导教师需是我校在职在岗,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且对“互联网+”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乐于指导学生。
项目的申报学生主持人须是2013级本科学生,参与人可以是所有年级在校本科学生。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对“互联网+”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2014年国创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申报;
2.已结题或获奖的省级大学生创新项目(新苗计划)、省挑战杯竞赛项目和省级学科竞赛项目,在原有研究基础上可继续深入研究的,允许申报;已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各类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参与)两个(含)以上项目。
3.申报项目由学生自由组队,团队参与学生数控制在5人以内。其中,创业类项目还要求有1位行业专家或优秀企业家担任实践导师。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须在学生主持人毕业前完成。
5. 创业实践类项目要求在申报时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四、项目结项要求
(一)指导教师
1.指导学生完成结题报告书。
2.作为第一作者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实践教学研究论文1篇。
(二)学生项目团队
1.完成结题报告书。
2.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参加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 篇;(4)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其他高水平成果。
五、立项数与资助经费
(一)立项数 25项
(二)资助经费
1.指导教师 3000元/项
2.学生项目团队: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 1000元/项;
创业实践项目 3000元/项
六、其他
(一)从立项的25个项目中遴选10项(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项项目原则上推选的比例为6:3:1),上报教育部参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教育部给予10000元/项资助,学校将根据项目类别给予1:0.5-1.5比例配套资助。
(二)25位学生项目主持人组成“浙江外国语学院‘互联网+’国际化创新创业实验班”,学校将专项支持实验班运行,系统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
(三)校级项目指导教师获得校级教学建设项目业绩点,若指导的项目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获得教研业绩点0.8。
(四)各学院组织评审确定后,排序推荐项目,推荐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申报表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于5月14日之前报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单倍行距,A4纸双面打印及装订。联系人:郑丽梅,电话:88213051,邮箱:334129436@qq.com。地点:文三校区行政楼114。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2.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3.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4.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_13745-2009)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
附件1:
1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附件2:
2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附件3:
3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4:
4浙江外国语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5:
5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_1374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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