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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后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1-19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2009级普通本科教育实习已经结束,现请做好如下工作。
1.评选本年度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
请各相关学院在教育实习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中推荐优秀实习生,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10%,表格见附件。请于12月7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做好教育实习总结
请各相关学院做好本年度教育实习材料整理与总结工作,于12月14日前将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年度教育实习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的措施等。
联系人:赵晶;电话:88213051(66651);邮箱:zhaojing198266@163.com。
附:
2009级师范生教育实习优秀实习生申报表
教务处
2012年11月19日
附件1:
关于2009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后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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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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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带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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