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填写教师实践教学核定工作量统计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10-2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规范各学院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加强教务处对各院系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审核管理,教务处制作了《教师实践教学核定工作量统计表》,现发给你们,请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交教务处教学办公室。
有关表格已发至各学院办公室,并上挂至教务处网站。

附:《教师实践教学核定工作量统计表》



教务处
2008年10月29日


附件1:关于要求填写教师实践教学核定工作量统计表的通知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