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高校 “十四五”省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5 号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学院初审、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审议,拟推荐以下2个项目申报浙江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序号 |
学院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合作单位 |
1 |
国际商学院、创业学院 |
跨境电商实践教育基地 |
方美玉 |
华立181社区;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跨境电商浦江研究院有限公司 |
2 |
西方语言文化学院 |
浙江外国语学院—宁波凯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实践教育基地 |
方盼 |
宁波凯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
教务处:王瑶/88213051/344508519@qq.com
纪检监察办公室:李天森/88213015/jjjcb@zisu.edu.cn
教 务 处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