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6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管理,规范和保证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质量,学校将对2022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1、2022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现已取得的成果符合结题条件且打算申请结题的,可不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并关注教务处后续结题通知,若尚未符合结题条件,则属于延期项目(延期一年),应参加此次中期检查

2、2022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现已取得的成果符合结题条件且打算申请结题的,则属于提前结题项目,可不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并关注教务处后续结题通知,若尚未符合结题条件,则属于正常结题,应参加中期检查。
  二、检查形式
   1、国家级项目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检查项目开展情况、项目进度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填写附件2、3、4,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先组织检查并签署意见,同时将附件2、3、4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留档。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2022年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中期、结题相关材料均应上传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 http://114.220.75.43:98/Index,账号密码已下发),具体操作如下:系统首页-中期检查管理-填写中期检查-新增中期检查-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在附件中上传中期检查报告过程记录册中期成果统计表(即附件2、3、4)及佐证材料-提交

2、校级项目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检查项目开展情况、项目进度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填写附件5、6,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先组织检查并签署意见,同时将附件5、6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通过钉钉发至教务处,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留档。

请各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务必认真组织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请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14日前将中期检查相关材料上传至系统,上述纸质材料亦4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213051。

 

附件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

附件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中期成果统计表

附件5: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6: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

教务处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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