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排,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5月19日,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稍作调整。现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将本学院的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关于论文答辩的几点说明:
(1)答辩期间,所有教师和其他年级学生不得因此调(停)课,有课教师可以在课后参加答辩工作。
(2)各学院按专业设立答辩委员会,其成员一般由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或各答辩小组组长组成。
(3)各答辩小组一般由3名以上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名,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担任。另设答辩秘书1名,负责答辩记录。
(4)参加毕业答辩的学生应于答辩前将毕业论文(设计)送交指导教师审阅,经审阅通过,方可获得参加答辩的资格。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生,按相关规定获得参加答辩的资格。
(5)每位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其中学生陈述5-10分钟,并回答3个以上问题。
(6)答辩地点的选择上尽可能选择教师办公室、学院实验室、学院会议室等场所,保证学校正常的上课秩序。
联系人:姚祥燕。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