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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8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均需与学校签订合同书并及时开展项目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并用A4纸正反页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其中,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的项目需在2015年3月6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实施周期为二年的项目需在2015年9月11日前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的项目需在2015年6月底前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和成果,项目实施周期为二年的项目需在2016年6月底前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和成果,届时另行通知。各学院汇总后于2014年11月25日下午5点(周二)前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114),纸质稿一式四份,电子稿发送至334129436@qq.com。另请各项目负责人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最终版项目申报表以作参考。
为了加强与各项目组的交流,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加入QQ群“2014浙外国创”:242176381。联系人:郑丽梅;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4年11月18日
附件1: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附件2:
附件2: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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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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