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四课堂”课程学分替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4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课程学分替换管理办法(试行)》(浙外院〔2020〕16号附件)文件精神,决定启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四课堂”课程学分替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分替换对象

在校本科生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根据课程修读情况于2022年11月14至11月27期间,在“四课堂”成果上报平台按照系统格式提交成果及佐证材料,之后在“四课堂”学分替换平台提交课程替换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2、学院管理员于12月2前在“四课堂”学分替换平台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汇总(操作步骤见附件2)。

4、学院领导小组于12月9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填至“四课堂”学分替换平台。

注:涉及专业课选修课替换的,详见各学院替换细则,具体操作由各学院负责;涉及大学英语、大学体育课程替换的,详见应外学院、体育部替换细则;涉及其他通识课程替换的,参见学校“四课堂”联动课程学分替换细则。

5、教务处于12月16前完成各学院审核结果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学院。

6、学院管理员于12月23前在教务系统完成替换成绩的录入工作(操作步骤见附件3)

7、学生于1230前在教务系统完成相应课程的替换(操作步骤见附件4)

8、学院管理员于2023年1月4前在教务系统完成学生替换结果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于1月9前完成最后环节的审核。

注:整个替换工作的完整流程见本通知后面的附表。

三、工作要求

课程学分替换工作是推动“四课堂”联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利于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发展的需要,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程序严格把关、认真执行替换规则,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执行;同时加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向学生介绍课程学分替换的相关规定与办理流程。

四、其他

  1、学生在申请替换环节,如无法勾选想替换的课程,可手动输入课程的准确名称

  2、智慧校园技术服务咨询俞老师 88218238;学校替换政策咨询王老师88213051;教务系统咨询汤老师88218239,各学院替换政策请咨询本学院管理员:

 

英文学院:虞老师,87562136,融A406

东语学院:郭老师,85074292,融C415

西语学院:久米老师,87799023,融D413

中文学院:黄老师,88213071,品C314

文旅学院:郝老师,88218253,望D430

教育学院:周老师,88213066,望C318

国商学院:宣老师,88053626,望B213

艺术学院:李老师,87799013,品B211

应外学院:方老师,88219173,融B403

体育部:戴老师,88213083,行健馆216

教务处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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