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丰富大学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记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提高大学生审美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同时也为了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A类竞赛)选拔优秀作品,决定于2019年6月至9月举办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年大学生摄影竞赛暨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校内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方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浙江外国语学院团委
承办方 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
二、竞赛主题
为全面贯彻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诗路浙江”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文化浙江和大花园建设行动,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物化和升华,彰显诗路文化的重大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时代价值,本届竞赛主题定为“诗心自在”。竞赛旨在将镜头对准浙江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浙东唐诗之路、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以大学生的视角展现文化之美、活力之美、生态之美、气韵之美,以“诗”串文,以“诗”点睛,助力四条诗路文化带的打造。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浙江外国语学院本专科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19届毕业生,留学生参赛注明国籍)。
四、竞赛内容及具体要求
竞赛分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3个类别及微视频组(留学生不分类别)。
1.纪实摄影作品类:涵盖关注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的各类题材。作品形式包括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每组12幅~18幅。
2.艺术摄影作品类: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题材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处理手段。
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每组6幅~10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
3.商业摄影作品类: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以摄影影像为作品主体元素,涵盖服装、建筑、交通工具、景区景点宣传等各类商业题材,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处理手段。
只接收静态摄影组照作品的JPEG格式电子影像文件,每幅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每组4幅~8幅,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
4.微视频组:只接收时长为3~10分钟的视频文件,视频规格1280*720像素及以上,MP4格式。作者署名不超过3位。
所有作品均须提交300-500字的创作阐释及说明,在校内赛获奖后的作品需提交原始影像的电子文件或胶片底片。
五、评分标准
各组别、各类别的作品必须符合“诗心自在”竞赛主题,拍摄范围限在浙江省内。评选从主题表达、艺术感染力、作品质量3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评分点包括主题把握、作品标题,思想内涵,艺术观念,创意构思,审美情趣,信息量;作品形式感,摄制技巧,瞬间把握,光影构成,视听表达;拍摄难度,技术纯熟度,制作精度等。
六、特别说明
1、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对于违反各个摄影类别通行标准和基本规范以及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2、作品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作者作品的相关信息(姓名+作品名称+年级专业+所在学院+电话+拍摄地点)注明在作品创作说明最后。
3、纪实静态摄影作品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其他类别静态摄影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作品创作说明中加以说明。微视频的主体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
七、竞赛时间
2019年9月14日截稿。
2019年9月19日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大学生摄影竞赛结果公布并报送参加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
2019年10月下旬,公布省赛获奖名单、组织作品展。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 五 名
二等奖 十 名
三等奖 二十名
凡获奖均颁发奖状与证书及学分奖励,所有获奖作品学校统一选送参加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竞赛委员会举办的“浙江省第七届大学生摄影竞赛”。
比赛投稿邮箱:1079846214@qq.com,如有疑问请联系艺术学院余霄老师,联系方式:13858016970
教务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