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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25 点击数:
各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5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了本科院校“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评审及备案工作。经学校申报、专家评议、省教育厅审核,共确定300个专业为“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其中评审类专业100个(含20个国际化专业)、备案类专业200个。为提高新兴特色专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每个专业明确了重点建设方向。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实施“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旨在引导高校以服务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为导向,按照“面向需求、准确定位、注重内涵、打造特色”的原则,确立科学的专业建设理念,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强化专业特色,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课堂教学创新,着力培养适应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新兴特色专业建设周期为3年,省教育厅将加强建设情况评估,并按照各校上报专业建设重点方向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为新兴特色专业。希望各学校围绕新兴特色专业的重点建设方向,加大专业建设力度,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加强管理,努力取得建设实效。
浙江省教育厅
2014年9月25日
附件1:
十二五”普通本科高校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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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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