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互联网+”教学团队暨国家级 “互联网+”教学团队(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7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整体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应用型建设水平,经研究,学校将开展2019年校级“互联网+”教学团队暨国家级“互联网+”教学团队(培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教学团队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包括带头人),优先支持跨学院、跨学科、校企合作组建教学团队。

2.教学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较深的学术造诣,注重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方法创新,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

3.团队成员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信息化教学,培养学生的信息甄别、信息加工等信息处理能力和信息素养。积极开展“互联网+”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改革成效突出,团队无教学事故。

4.团队成员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成果、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教学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思路与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各项教学建设项目,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二、建设要求

1.建设周期内,教学团队须应用1门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自建课程或引进校外优质课程)或建设1项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建设周期内,教学团队须以团队形式开发课程并开课,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必须开设公选课,且以后每学年至少开设一次,鼓励校企合作组建的教学团队共同开发课程及开课。

3.教学团队内部每学期专项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

4.国家级“互联网+”教学团队(培育)完成上述建设要求外,须获得省级及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

三、立项数额

1.校级“互联网+”教学团队5个,已获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不再参与申报;

2.国家级“互联网+”教学团队(培育)2个,仅限于已获立项的校级教学团队(包括已经结题的和正在建设的)。

四、申报程序

请相关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择优推荐。申请人请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互联网+”教学团队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1)或《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家级“互联网+”教学团队(培育)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学院(部)汇总并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互联网+”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并于55日(周日)前统一将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望院A209室),电子稿请发送至haixia@zisu.edu.cn,不接受教师个人单独申报。

五、其他

1.学校为立项的校级“互联网+”教学团队提供研究经费1万元/门,国家级“互联网+”教学团队(培育)提供研究经费2万元/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经费不包含在内)。

2. 团队成员(含带头人)获得省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则直接认定项目结题。

3.“互联网+”教学团队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立项2年后进行中期检查,4年进行结题验收。如果未按要求结题,带头人原则上3年内不能申报其他校级教学建设项目。

4. 获得立项的教学团队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团队项目建设。


联系人:郑海霞 联系电话:88213051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互联网+”教学团队申请表

2: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家级“互联网+”教学团队(培育)申请表

3:浙江外国语学院“互联网+”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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