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十三五”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279号)文件要求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成效,提升研究水平和质量,学校将开展2019年下半年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6年立项的省级“十三五”优势专业,2017年立项的省级“十三五”特色专业,2017年立项的校级特色专业、全英专业,2018年立项的校级国际化专业、应用型专业,2018年立项的校级全外语课程、校级课程思政教改专项、省级“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形式
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相关立项和中期检查文件要求以及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检查项目开展情况、项目进度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填写《《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中期评估报告》(见附件3)和《浙江省本科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专业建设状态数据表》(见附件4),指标体系见《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6份);
2. 应用型专业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应用型专业建设中期检查表》(见附件6)(纸质材料一式6份);
3.其他项目填写《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7)(其中,专业建设项目纸质材料一式6份,其他项目一式3份);
4.相关的佐证材料1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请发至haixia@zisu.edu.cn。纸质材料须用A4纸打印,包装整洁,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先组织检查并签署意见,学院(部)教学秘书于11月1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郑海霞处,联系电话:88218251。
三、专业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拟进行现场评审,评审会议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四、校级课程思政教改专项由学院(部)自行组织中期检查工作,请检查完成后将《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3份)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整理后统一进行公布,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4日。
五、请各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务必认真组织好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
教务处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