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22 点击数:


 

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于628日至73日进行。为进一步强化考试管理,形成良好的考风、学风和校风,学校成立巡考组,并开展巡考工作。依据考试时间安排(上午8:15-10:1510:30-12:30,下午14:00-16:00,晚上18:15-20:15),巡考组成员需于考前5分钟到达考区巡考,巡考结束后,填写《浙江外国学院巡考记录表》,并送到教务处(厚德楼209)。

学校巡考组职责:检查监考教师是否严格履行职责;检查各学院巡考小组是否及时到位;检查考场内学生物品(手机等)是否按要求统一放置等。

请各学院(部)成立本学院期末考试巡考小组,严格按照考试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

 

  

教务处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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