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 天 时间:2022-11-21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严把一流本科课程质量关,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育人效果,学校决定拟对首批及第二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首批认定的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以及第二批认定的3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具体名单见《浙江外国语学院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一览表》(附件1)。
二、 检查内容
各相关学院请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及省级一流课程检查工作,对照一流课程申报书中“课程建设计划”,检查课程认定以来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课堂教学效果、存在问题与改进举措等。
三、 检查方式
课程类型 |
检查方式 |
首批认定的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
中期检查 现场汇报评审检查 |
第二批认定的3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
阶段性检查 材料检查 |
现场汇报评审检查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 组织安排
1、材料上交
(1)纸质材料:课程负责人填写相应的《浙江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检查表》(附件2,首批认定一式3份,第二批认定一式1份)以及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建设周期内,一式1份)。
各相关学院(部)对课程检查表、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检查学院意见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2)电子材料:以上纸质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检查表要求Word格式,汇总表要求Excel),检查表统一命名为“姓名-课程名称”。
2. 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汇总上述材料于2022年12月5日(周一)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刘天处(厚德楼209室),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电子材料使用钉钉报送。
教务处联系人:刘天 联系方式:88213051
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