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6年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导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发挥省级教改项目的理论性支撑、前瞻性引领和实践性示范作用,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破解人才培养堵点难点,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教改成果。
一是突出战略导向。深入研究《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文件中重大改革、重点项目,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开展系统性、综合性教学改革,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学校、跨校企联合攻关。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项目选题须立足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深层次问题和教育教学关键堵点及未来趋势,从专业、课程、师资、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小切口”入手,开展具有突破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实践,杜绝脱离教育教学实际的纯理论探讨以及浮于表面的碎片化选题。
三是突出成果导向。项目重在落地实践,组织实施应依托教育教学真实场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边研究、边实践、边完善,防止研究与教学“两张皮”;项目成果检验以教学实践应用成效为主要标准,用大量调研、数据和案例说话,突出成果可落地、可推广。
二、申报数量
本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一般项目采用“名额分配到校、各校自主遴选、省教育厅备案”方式确定。一般项目我校本科教育申报名额为8项,其中,一线教务员申报名额至少占1项。
(二)重点项目采用“限额申报、择优遴选”方式确定。重点项目我校本科教育推荐名额为2项。
(三)专项给予浙江省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1个一般项目的申报名额,教改项目研究方向必须与本教指委核心职责相关。我校各省级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可与各教指委沟通、确认、获得申报名额后,由教改项目主持人通过我校报出,不占用学校一般项目名额。
三、申报条件
(一)教改项目基本条件
1.重点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参考《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但具体项目题目可结合实际调整优化,一般项目可参考选题指南,也可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选题。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改革思路清晰明确,改革举措务实有效。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基于大量的实证和案例研究,杜绝空泛的理论分析。其中,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系统性、整体性、长周期教改项目,项目立项即同步规划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路径。
4.项目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项目立项之初同步设计成果产出路径,比如制度文件、课程体系、培养模式、评价机制、典型案例、实证数据等。其中,重点项目预期成果标志性强,结题时应当形成给省教育厅的决策咨询、调研报告或制度方案等成果,对全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现实意义。
5.学校给予项目必要的经费支持(重点项目2万,一般项目1万),经费预算安排合理,能够保证项目研究与实践之需。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须为申报高校在职在编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和教学研究能力,且在教学一线或现任一线教务员(包括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教务秘书和教务处职员)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仅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教改项目管理与质量。项目研究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主持人,主持人调离本单位或退休的,由项目申报列第二位在职在编教师作为主持人。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鼓励联合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成员须全程深度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一名教师同期参与的在研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严禁“挂虚名”。
3.同等条件下,省级教改项目向一线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倾斜。重点项目(包括本科和研究生项目)中校级领导和中层正职作为主持人的不超过50%,并且应聚焦校级层面或跨校教学改革的顶层设计,超前谋划、系统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般项目中一线专任教师或普通教务员作为主持人占比不低于70%。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师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低于推荐项目总数的40%。
(三)项目申报负面清单
教改项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不予立项:
1.重点项目选题未对照《浙江省高等教育2026年教学改革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
2.同一教改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立项,或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且研究内容未有实质性更新、无可预期重大突破;
3.主持人已有在研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
4.主持人“十四五”期间主持的教改项目验收“不通过”或“暂缓结题”;
5.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改项目与本教指委核心职责无关。
四、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申报质量,2026年本科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分重点项目申报和一般项目申报两个阶段,重点项目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一般项目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6日。推荐及项目排序须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体审议后上报,请各学院(部)合理安排本学院(部)申报进度。
具体要求如下:
1.材料要求
项目主持人递交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6份,签字盖章版)。学院(部)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须由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附件3,一式1份)。
以上材料须提供纸质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通过学校“教务处教师项目管理平台”(http://zisu.kypt.chaoxing.com/)上传,主要分为两步:
第一步:个人申报。教师在系统内进行申报,按时提交项目申报书(Word版)。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
第二步:学院(部)审核。学院管理人员(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使用“项目评审”模块进行审核。
2.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在材料报送前做好项目的审核工作,将重点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签字纸质版)于2026年10月20日(周二)前报送;一般项目的申报书(纸质版)、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签字纸质版)于2026年11月6日(周五)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纸质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厚德楼209室),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使用钉钉报送。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88213051
五、其他
(1)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我校将进行校内公示,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上报。
(2)根据通知要求,对已报送省级但未被省级立项的重点项目直接纳入一般项目,并占用一般项目名额。
教务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