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浙外院办〔2018〕47 号)转专业工作程序规定,学校将于第十周启动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2019年11月11日前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内容含转入条件、计划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录用办法等。结合之前转专业开展情况请可进一步完善转专业方案,同时公布本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查询网址。
二、考核时间由学院自主决定,11 月22日前完成学生转专业通知、申请、材料审核并送至转入学院。12月13日前接收学院完成面试考核,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12月20日前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批准转专业学生仍需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报到。
四、转专业工作影响学生个人发展备受各方关注,望二级学院严格考核过程,做到通知到位程序规范。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