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01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学校将开展省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十三五”第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具体见附件4

  二、结题验收相关要求

  项目需按要求参加结题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立项时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立项申报书承诺的预期成果,检查现有项目研究成果,并提交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清单如下:

  1.结题报告:《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2份)

2.成果材料:项目相关论文复印件或录用通知)、研究报告、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立项情况等。(一式1份)

  三、其他

  1.请各学院(部)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

2.若需申请延期检查验收的,请递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交《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报学校,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建设期限。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以结题验收。

  3.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本请发至haixia@zisu.edu.cn。纸质材料须用A4纸打印,包装整洁,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先组织检查并签署意见。学院(部)教学秘书于11月22(周一)前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科郑海霞处(厚德楼211室),联系电话:88218251。





                              教务处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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