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确保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建设进程,加强在建项目的交流研讨和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成效并发挥其示范作用。学校决定对现有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17年立项的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 检查依据

以《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9 号)、《浙江外国语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浙外院教[2011]7号)及各实践基地建设方案为依据,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三、检查安排

1. 项目负责人填写《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评审指标及完成情况》(附件2),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根据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评审指标对实践基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并对项目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将通过查看基地建设相关材料、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检查评审,并公布检查结果。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年度检查工作,以此作为促进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梳理校院两级实习基地。并于7月10日前将附件2 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姚祥燕     电话:88213051    邮箱497505746@qq.com附件:

1.2017年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名单

2.2017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评审指标及完成情况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3日


附件1:立项名单  
附件2:评审指标及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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