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项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11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将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各学院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别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的主持人须是在校大二年级本科生,参与人可以是所有年级在校本科学生。申报者须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强烈的创业意愿,且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对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具体要求如下:

1.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参与申报;

2.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励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3.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学生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各类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参与)两个(含)以上项目。

3.申报项目面向全校本科生申报,由学生自由组队。团队参与学生数控制在5人以内。创新训练项目,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团队(不超过5人)。

4.申报项目组需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含校外),校内指导教师需是我校在职在岗,具有硕士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且对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乐于指导学生。

积极鼓励各项目组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指导教师若指导2个项目立项,2个项目之间应体现出差异化。

5.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原则上要求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

6.创业实践类项目在申报时需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必须拥有实践导师(经遴选合格的项目,学校协助安排实践导师),项目团队须有意向注册公司(经遴选合格的项目,学校协助注册公司)。

五、项目结项要求

(一)指导教师

指导学生高质量撰写项目申报书,指导项目具体实施,督促项目的顺利开展和结题。

(二)学生项目团队

1.完成结题报告书。

2.完成与项目相关的以下任务之一:(1)参加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项目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4)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其他高水平成果。

3.创业实践类项目要能实际运行,且利润总额达到20000元。

(创业实践类项目23至少满足其一)

六、立项数与资助经费

(一)立项数 25

(二)资助经费

1.指导教师 :1000/

2.学生项目团队:2000/

七、其他

1.学校从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简称“国创项目”)并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类项目立为“国创项目”。获得“国创项目”立项,学校将根据项目类别另给予专项资金资助。

2.指导教师将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育人业绩点计量标准(修订》获得相应教研业绩点(校级项目的业绩点参照省级项目的一半执行)。项目业绩点的50%于立项当年计算,另外50%于按时验收当年计算。所有项目业绩点不重复计算,采取就高原则。

3.学校将推荐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各学院可组织学生联合行业或企业专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红色启航小分队(以红色基因传承为特色的项目)绿色发展小分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项目)蓝色创新小分队(与海洋强省关联的项目)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区和海岛,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项目要求: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项目须为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区和海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推广性和实效性。参与对象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须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加活动,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

被推荐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

4.鼓励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为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会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各学院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具体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各学院初审后,排序推荐项目,将推荐项目信息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和学生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附件123),签字盖章后,于410日前报教务处(望院A209),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497505746com。申请书要求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单倍行距,A4纸双面打印及装订。

联系人:姚老师,电话:88213051


附件:

1.浙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表

2.浙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表

3.浙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表

4.浙江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_1374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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