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1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打造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提高课程育人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学校将于2020年省教育厅正式通知下发后组织正式申报工作。在此之前,请各学院认真研究《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对标一流课程建设要求,遴选培育相关课程,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项目分类

1、线上一流课程。以国家级、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为重点,坚持开放共享、建以致用的原则,以“互联网+”等现代化教育为手段,突出优质、开放、共享,构建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类别全面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体系。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强化课堂设计,增强课堂互动,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焕发课堂生机活力,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 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形成专业布局合理、教学效果优良、开放共享有效的高等教育信息化实验教学体系。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切实加强实践育人。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社会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70%以上,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校外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可保证社会实践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原则

1、立足“四新”,突出重点。围绕国家(省)一流本科专业和省“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的建设目标,结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的建设要求,加强学校统筹和顶层设计,有规划、有重点地建设不同类别一流本科课程,实现不同类型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全覆盖。

2、分级建设,特色发展。依据专业定位和建设基础,构建“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体系,引导各类高校发挥办学优势,在不同领域各展所长,建设一批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科前沿的一流课程,并在省内外大力推广和应用。

3、明确标准,目标导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按照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课程建设标准,优化重构课程内容和课程体系,强化课程应用,注重一流本科课程的建、用、学、管,不断增强课程建设质量,切实提升课程育人水平。

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国家级和省级)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强化课程思政,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显著。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3、课程目标有效支撑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4、课程教学设计科学合理。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和多元评价需求进行整体规划,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

5、课程内容与时俱进。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体现思想性、科学性与时代性。

6、教学组织与实施突出学生中心地位。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7、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联系人:郑海霞  联系电话:88218251

(如有需要请移步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关通知

以上要求为2019年通知要求,仅供参考,具体申报要求以最终教育厅正式通知为准!




教务处

2019年12月11日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