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国语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2-12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中央部署和教育部、浙江省要求,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厅〔20202号)、浙江省教育厅和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为确保疫情防控形势下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学校决定3月初起全面正式启动在线教学(线下课堂教学时间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相关要求另行通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表中的教学安排和各门课程教学大纲,统筹谋划,积极对接国内知名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通过采用各种优质线上资源或开展直播教学等“在线教、在线学”方式组织课程教学,创新教学模式,加强过程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最大限度完成教学计划。

本次在线教学涉及的课程主要是所有理论课程含有实践环节课程的理论部分,而独立设置的实践类课程(实验、实操、实训)、必须借助设备设施器材场地且必须面对面教学的艺术类专业技能课和运动技术课程以及含有实践环节课程的实践部分等则不在本次在线教学的范围内。

公共选修课采用在线教学方式开展:一是引进超星尔雅、智慧树等慕课资源开课;二是教师以MOOCSPOC形式开展公共选修课在线教学,请老师将拟开课程一并报送学院备案,3月中旬开课。

二、教学形式

根据学校在线课程资源建设、信息化教学推进情况,支持课程教学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教师在3月份前,至少做好前三周的在线教学准备工作。在线教学时间须严格按照课表安排。

(一)自建课程或引进在线开放课程、慕课

正在建设和已经建设完成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及引进的校外课程,继续使用原有平台开展在线教学。课程负责人积极组织团队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在线课程建设,做好配套学习任务、作业、教学资料、测试等。

(二)混合式教学

    开展利用线上课程资源的自主学习与在线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任课教师精选对应的课程资源,组织学生开展任务驱动式的自主学习,同时须加强在线答疑辅导和学习过程监管,教师在线教学(讲解、答疑、讨论等)与学生自主学习学时比例不少于11

1、 基于超星平台的在线教学

建议优先采用超星平台的优质教学资源,学生自主学习在超星平台上完成,教师通过即时录课、上传PPT、教案、题库、组织答疑、讨论等进行教学。

2、基于其他平台的在线教学

根据教学需要,可选用其他平台的优质教学资源,如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平台、中国高校外语慕课平台、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智慧树平台等。学生自主学习在相关平台完成,教师无需在此类平台建课,但须通过超星平台组织答疑、讨论、测验、作业等形式对学生学习进度进行间接监管,在线教学在超星平台上完成。相关在线开放课程资源见附件4

(三)直播教学

严格按照课表安排,利用超星学习通或超星直播客户端开展直播教学,结合PPT等教学资料,以在线视频、语音直播的形式开展教学,并做好课前预习、课堂考勤、课后辅导答疑等工作。

同时,根据教学特点,支持老师运用钉钉、抖音、QQ、微信等平台开展直播教学,辅以超星平台布置作业、线上答疑等方式进行教学。

(四)其他形式

对线上资源无法完全实现教学目标的课程,或利用信息化手段无法完全开展线上教学的课程(含相关实验实习课程),鼓励教师、学生充分利用钉钉、抖音、QQ、微信等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各类专业班级教学群,进行在线学习任务布置、在线学习、在线答疑辅导、在线考核等教学环节;正式开学后再进一步调整优化教学方案,确保完成课程教学目标。

学校已基本完成教务系统与超星平台的课程数据、师生数据等对接工作。任课教师在登录超星平台后即可查看新学期所有课程及学生信息,在完善教学安排、教学内容、课程资源等相关教学资料后就可开展在线教学(操作手册见附件12)。

任课教师也可自主选择其它教学平台开展在线教学活动,但因未与教务系统数据进行对接,需教师(或团队)自行导入、对接学生信息等基础数据。

    三、工作安排

(一)在线教学能力培训

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全面负责在线课程教学方案,全面统筹指导各学院(部)利用信息技术组织开展在线教学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教务处

1)负责协调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平台、中国高校外语慕课平台、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智慧树平台等在线课程平台,为任课教师提供线上课程资源清单;

2)负责完成教务系统与超星平台的课程数据、师生数据等对接工作。

2、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负责组织网络教学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教师利用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实现在线教学的能力。

3、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

负责提供技术指导与校园网络平台安全保障。

(二)学院(部)职责

    各学院(部)要肩负起主体责任,主动作为,全面负责本学院(部)在线教学的统筹、规划与监督指导。学院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作为具体负责人,充分发挥系主任、任课教师、教学团队、教学秘书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在线教学,督促学生认真完成相应学习任务,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

    1、学院(部)成立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本学期课表,制定详实的学院(部)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并审核汇总在线课程信息(表格见附件5)。

2、负责审核把关各课程教学形式、教学资源,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组织任课教师编写并发布教学指南、教学大纲(按原有格式)、PPT,提供电子教材或参考资料等;负责建立任课教师与学生沟通的畅通渠道,保障线上教学顺利开展;

3、负责将公共课、跨学院上课课程的线上课堂信息(线上教学软件及课堂邀请码)报送学生所在学院;

4、负责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加强质量监控,细化线上教学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式,运用学生在线出勤、在线互动、学情跟踪反馈等不同形式保障教学质量;

5、负责全面摸排可能因疫情防控等各类客观困难而无法开展在线教学的课程,可由教师申请、院系同意、教务处备案后暂缓教学,返校学习后由学校统筹安排,利用假期、周末集中补课等方式完成教学任务。负责全面摸排不能按时上课或无网络条件的学生情况,做好相应预案(表格见附件6)。    

(三)任课教师职责

各任课教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主动性、能动性,根据课程特点和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在线教学活动。课程组应统筹安排任课教师、教学班的在线教学资源准备、直播任课、作业安排、网络辅导等工作

1、负责选定相关在线教学资源,在超星等平台上建课;

2、负责课程教学指南、教学大纲、PPT、参考资料等的上传和完善;

3、负责按照制定好的网上教学计划向学生发布学习任务,明确对学生课前预习、课堂学习和课后练习的要求,负责通过在线考勤、在线学习、在线互动、作业批改、在线考核等方式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监控与综合评定;

4、上课时间应按既定课表限定的时段正常进行,教师须按照要求提前完成平台测试,并于226日前在平台上发布相关课程信息、教学安排、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

5、采用超星平台建课和之前已在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平台、省平台建课的相关课程,学校后台留存有相关过程材料,期末时无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采用其它平台建课的教师须保留所有在线教学活动的电子记录,以便学院和学校评估教学效果。

(四)学生职责

1、根据课程表核实课程,提前做好相关预习,为开展自主学习做好准备;

2、按照任课教师要求积极准时参加相关线上教学、线上互动,完成线上布置的相关作业等。

    (五)教学质量监控与指导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会同各学院(部)及时对教学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全面跟踪和掌握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习行为,及时发布相关教学质量监控报告,并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不断改进与提升在线教学水平与质量。

四、工作进度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202029-11

组织教务处、实验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及部分已建课教师参与在线教学培训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

2020210

发布通知,师生做好线上教学和学习的心理准备

教务处

2020212-21

组织全校所有教师参与在线教学培训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

2020220日前

学院(部)制订完成在线课程教学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部)

2020224日前

学院(部)通知学生下载相关学习软件、登陆注册相关平台账号,做好在线学习准备

各学院(部)

2020226

任课教师完成前三周的建课,具备线上教学条件,并在平台上发布相关课程信息、教学安排、教学方式、考核方式等

任课教师、各学院(部)

2020227

组织学生进行在线课程学习测试

各学院、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

2020228

组织教师进行在线课程教学测试

各学院(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

20203月初

正式启动在线课程教学

各学院(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

20203月中旬

启动公共选修课在线教学

各学院(部)、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

各学院(部)要将本学院(部)在线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学院(部)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5无法按时开课、上课师生汇总表(附件6220日前发送给教务处郑海霞老师(电话:17705817753;邮件:haixia@zisu.edu.cn)。

 

附件:

1、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师在线教学操作手册(超星)(中英文版)

2、浙江外国语学院学生在线学习操作手册(超星)

3、浙江外国语学院超星平台运行情况介绍

4、在线课程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汇总表

5、学院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

6、无法按时开课、上课师生汇总表

7、超星等各平台账号、密码信息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教育技术中心

                                       2020210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