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第一学期重修办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4 点击数:


   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实施办法》和《浙江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外院〔201133号):学生课程考核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课程学分缴费重新修读。
   
一、办理重修的对象及时间
        
重修申请时间:  2020925日——2020930 
    
二、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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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主查询需要进行重修的课程,具体可以登录URP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查询已经修读的课程成绩,查看是否具有已经经过补考但仍不及格的课程。
  2
、登录
浙江外国语学院智慧校园门户,在最多跑一次菜单栏中,选择教务处下的“重修申请”。重修课程需以不及格的课程号为准,自学重修需与任课老师提前联系,原则上重修选择本专业下一年级同一老师的同一课程号,点击”课程名称”模糊搜索,提交前请核对相关课程信息。


   3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的重修申请表,统计每位学生申请重修的学分数以及重修费用(每学分52.5元)报送至学校计划财务处,由财务处建立重修缴费账户后,重修学生通过相应方式自行完成缴费,缴费方式详见附件。
   
三、办理注意事项:
   
为确保重修的质量,原则上每学期重修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两门,申请自学重修的课程每学期最多申请一门,请各学院在审核时予以关注。
   
请各位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办理重修,如有问题先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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