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我校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其他必备证件,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并送教务处备案,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而逾期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按规定缴纳学费后,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