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11月14日—11月18日为本学期嵌入式教学实践周,关于实践周的教学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周涉及对象
2013级、2014级、2015级相关本科专业, 2015级、2016级相关专升本专业,具体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二、教学安排
实践周期间,涉及相关专业及班级统一停课集中进行实践教学,包括全校的公共必修课以及公共选修课,其他专业正常上课。请各学院(部)根据安排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并于10月14日前将各专业/班级的实践周安排电子版发至497505746@qq.com,纸质版材料(盖章)递交至望苑1号楼209办公室.
联系人:姚祥燕 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