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本学期教师实践教学类工作量汇总表及各专业实践教学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本学期审核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的工作即将开始,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请各学院认真整理统计你学院本学期“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汇总表”和“各专业的实践教学材料”。其中“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汇总表”按照学校规定的样式制作,“各专业实践教学材料”请按统一规范制作,上交内容必须包含三个部分,即(1)封面(2)目录(3)实践教学计划及有关实施方案包括教师分工、教学指南(课程表)、实践日程等。
若学院上报的有关材料尤其是“各专业实践教学材料”不符合本通知规定,教务处将不予认可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请务必于9月28日之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以上两项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办公室钱伟处。
附:教师教学类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处
200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