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67 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投票等环节,拟推荐结果具体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2日。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教务处或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报真实姓名。
教务处:王瑶/88213051/344508519@qq.com
纪检监察办公室:李天森/88213015/jjjcb@zisu.edu.cn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