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周教学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1 点击数:

各学院(部):

嵌入式实践教学是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训练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嵌入式实践 教学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现就实践教学周期间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嵌入式实践周涉及对象及时间安排

2019级本科专业及2020级专升本相关专业实践周时间为2021510日—516日(第11周)。其他年级实践周时间由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自行安排。

二、实践内容与形式

实践教学周期间的实践形式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而异,主要内容与形式包括:校外教育见习、专业见习、实验(实训)活动、教学考察调研;校内教学研习、专业实验实训、文化体验活动等。

三、实践教学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各年级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任务要求,组织相关教师担任嵌入式实践教学工作指导教师。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工作,核实上报的教师和学生的信息,教务处将根据上报的计划定期开展检查。

四、教学安排

实践周期间,2019级、2020级专升本专业统一停课,集中进行实践教学,包括全校公共必修课及公共选修课;其他年级各专业正常上课。

五、后期归档材料

1、校内见习/实验(实训):学院组织讲座、演讲、模拟上课、教学技能训练等活动,需提供主讲人的教案、PPT、活动图片等佐证材料。实验实训活动可提供实验作品或实验成果展示图等佐证材料。

2、校外见习:需提供学生的听课记录、活动过程记录、图片、作品、实践活动方案及活动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

3、各类嵌入式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学院应及时撰写《浙江外国语学院嵌入式实践教学总结》(学院总结含各专业实践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学院组织领导、准备和经过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收获和问题,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学院总结请于教学实践活动结束后1周之内将纸质稿(需盖章)、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以上佐证材料的纸质稿以专业为单位装订成册(顺序为:学院总结、各年级各专业佐证材料),加盖学院章后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1份,学院保留1份;佐证材料的电子稿需以“学院+年级+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夹并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指定邮箱。

请各学院于416日前将各专业/班级的实践周计划电子版发至344508519@qq.com,纸质版材料(盖章)递交至厚德楼21361日前将学院实践周工作总结纸质、稿电子稿,活动佐证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挑选优秀的)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王瑶,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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