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才培养社会需求调研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29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相关整改要求,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符合学生发展需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体现专业内涵发展的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启动人才培养方案社会需求调研及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推进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人才培养社会需求调研

2.修订完善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充分重视人才培养社会需求调研及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须成立院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广泛调研,充分论证。

2、共同参与。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学科团队、合作企事业单位的优势,组织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调研及培养方案修订,把培养方案的设计建立在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征的基础上,使人才培养更加适应社会需求。

3、充分论证。各学院须聘请校外专家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在此基础上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4、完善大纲。学院应按照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和新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对现有课程教学大纲进行相应调整,使课程内容、学时分配更为科学、合理、规范。

五、工作进度

1523日(周日)前,各学院提交调研报告初稿至教务处;

2621日(周一)前,各学院提交调研报告终稿、培养方案修订后的终稿。

六、其他

1.培养方案模板及格式要求

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总体框架沿用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需调整的内容为:第九部分(课程支撑关系表)表中课程名称无需英文翻译;第十部分课程关系图中要罗列8个学期的课程(如第八学期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均需要罗列)且以强、弱相关度区分开来,每个学期之间的课程罗列要注意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

2.课程学分计算标准

一般课程按16学时为1学分,体育课与单独设立的实验课等按32学时为1学分。实践周、专业见习、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每1周为0.5学分。另外,非独立实践课程的实践学分计算标准参照下表计算:

非独立实践课程实践学分折算表

课程实践类别

课时与学分折算标准

非独立课程实践

实践课时

0-15

16-31

32-47

48-63

折算学分

0

1

2

3


各高职专业在2020级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联系人:姚祥燕,0571-88213051 邮箱:497505746@qq.com


附件1XXX专业人才社会需求与培养现状调查报告写作提纲

附件2XXX专业人才培养需求调查题目

附件3XXX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表

                      教务处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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