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26年校级人工智能融合示范课程和校行企共建示范课程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09-2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教育教学与行业产业精准对接,提升课程建设质量与人才培养适配度,学校将开展2026年校级人工智能融合示范课程和校行企共建示范课程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程类别与名额

课程类别

建设名额

人工智能融合示范课程

20门左右

校行企共建示范课程

20门左右

学校将根据申报质量,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最终确定建设名额。

二、 推荐范围

1、人工智能融合示范课程

紧扣智慧教育改革方向,推动人工智能与课程教学深度实质性融合,避免建设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立足学校学科特色重构智能化教学内容,嵌入适配本专业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与前沿技术案例,持续迭代优化课程知识体系。创新智慧教学模式,依托智能教学平台与AI工具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慧课堂,配套建设完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教学资源库。坚持需求导向,采用多行业真实场景开展项目驱动式教学,着力提升学生在真实业务场景下的知识应用能力与创新实践能力。构建智能化多元考核评价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精准学情研判,实现学习过程动态监测与全过程评价。学校优先支持受众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示范价值突出的课程申报,保障建设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引领全校课程智慧化转型。

2、校行企共建示范课程

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岗位能力标准与校行企协同育人要求,聚焦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着力破解理论与实践脱节、校行企合作浮于表面等问题。课程内容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行业技术规范与企业岗位能力要求,引入企业真实项目、典型业务案例与前沿实操技能,实现课程内容与岗位需求精准适配。依托稳定的校企合作平台共建课程,推行校企双师协同育人模式,由校、行、企多方全程参与课程设计、内容迭代、实践教学与考核评价。教学实施采用项目化、场景化实操教学,构建常态化实训实践体系,切实提升学生岗位实操能力。建立课程动态更新机制,紧跟产业技术变革持续优化教学内容。学校优先支持服务地方产业、育人成效显著的核心实训课程申报。

三、 申报要求及推荐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内正式开设课程,课程名称具有人工智能和校行企共建相关属性。原则上已开设至少1个教学周期,且取得一定的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优先遴选专业基础与核心课、专业方向课。

2.人工智能融合示范课程建设应强化实践导向,依托项目驱动、案例分析、实习实训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提升人工智能的素养和能力;同时需明确人工智能教学改革路径,突出AI技术与课程内容、教学模式、评价体系的深度融合。

3.校行企共建示范课程需明确校行企协同建设机制、产业内容融入方式、实践教学落地举措,紧密贴合行业岗位需求,凸显应用型育人特色。

4.申报课程需制定完整的课程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建设机制、创新举措及预期成果。预期成果需具体可量化,涵盖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模式创新、教学效果提升、示范推广价值等方面,具备落地性和可考核性。

5.课程内容政治导向正确、科学严谨,无知识性、政治性错误,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所有教学资源引用规范,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

6.所有申报课程的授课教师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限申报2门。

四、 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采用“先建设后立项(认定的方式。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将组织验收,结合课程建设完成情况和实际课堂效果进行立项。

2、验收时,须提交材料:

(1)结题报告1份;

(2)教学大纲和教学指南各1份;

(3)开展1-2次院级以上公开课或教学分享,并提供新闻链接;

(4)提供1个10分钟的说课视频;

(5)提供课程建设教学案例2—3个。

特别提醒: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课程,取消课程立项资格,2年内课程负责人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

五、 组织安排

1.请各学院(部)做好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好课程建设项目的推荐,材料报送前请做好形式政治审查与形式审查。双肩挑领导申报材料报学科所在学院审核及上交。不接收教师个人单独申报。

2. 材料递交

(1)纸质材料

课程负责人递交校级示范课程申报书一式1份(附件1,含教学指南、教学大纲),学院填写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2),分别由学院(部)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学院盖章,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厚德楼209室)

(2)电子材料

申报书电子版通过学校“教务处教师项目管理平台”(http://zisu.kypt.chaoxing.com/)上传,主要分两步:

第一步:个人申报。教师在系统内提交申报书。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姓名-项目名称”。(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

第二步: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和教学副院长依次使用“项目评审”模块进行审核推荐。

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通过钉钉提交教务处。

3. 时间节点

所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16日(周下班

请各学院(部)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认真组织该工作,督促相关工作的开展。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88213051


教务处

2026年9月23日


地址:中国·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99号  邮编:310012  邮箱:jwc@zisu.edu.cn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外国语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