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校行企协同教学的备案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6-09-23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一进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与产业岗位需求匹配度,深化产教融合育人模式,推进课程内涵建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规范教学管理,学校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校行企协同教学备案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和要求

备案课程为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正式开设的课程。校行企协同教学的形式多样,综合考虑,现对以下两类情形开展备案管理:

(1)聘请行业企业技术骨干、高水平管理人员、中小学骨干教师担任校外导师,入校参与校内课堂教学,承担课程理论或实践教学任务。此类课程开展期间,要求原任课老师现场参与,协同做好课堂管理工作。

(2)组织学生赴合作行业企业、中小学现场开展教学,依托行业企业真实岗位场景或中小学真实课堂场景实施课程教学。除备案外,要求任课老师至少提前一周在教务系统进行调课登记。登记和审核流程同普通调课,其中,教学地点选择“校外基地”。

教学实施过程应围绕既定教学目标统筹推进,任课教师履行两类课堂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课堂质量标准严把教学质量,抓实外出实践的各类风险防控工作,同步开展教学成果的采集、汇总和归档工作。

三、组织安排

1、各学院(部)须高度重视本次备案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备案要求,严格审核备案材料。

2、各学院(部)须全程跟踪与合作行业企业对接工作,监管教学安排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教学有序开展。

3、材料递交

1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上交《附件1:**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校行企协同教学备案汇总表》的Excel汇总电子表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2)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扎实有效的开展好校行企协同教学相关工作,各学院(部)于1016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教务处(厚德楼209)。电子材料通过钉钉报送。

3)补充报送

如果在截止日期后,各学院(部)有新增校行企协同教学安排,需要至少提前一周进行补充报送。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213051


教务处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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